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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开展市区菜市场周边道路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联合整治
来源: 发表时间: 2018-05-17 10:24:00 编辑: 南婵婵

  小小菜市场,连着大民生。菜市场也是文明城市鲜活的缩影,菜市场及周边环境更能体现出一个城市的品位和发展水平。

联合整治第一天

  5月1日,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市区菜市场周边道路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联合整治的通告》。

  当天上午6时30分,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朱敏副局长、交警大队朱旭金大队长率综合行政执法、交警、特保等近40名执勤人员到丹霞路蔬菜批发市场上路发放《通告》、宣传教育、劝离疏散,以及对违停车辆进行抄告、拖离,打响市区菜市场秩序联合整治第一枪。

离疏散流动摊贩

  对违法停车和占道经营户二、三轮电动车进行拖离暂扣

实施车行道与人行道隔离护栏、防撞桶设置和增设斑马线警示桩、部分护栏开口坡垫等措施

  5月2日上午10时,乐清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云峰在市文明办主任郑克等人的陪同下,到市区丹霞路蔬菜批发市场路段实地察看秩序整治情况,并听取交警大队负责人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丹霞路蔬菜批发市场、乐成中心临时菜市场、市头菜市场等周边秩序整治方案的汇报刘云峰部长充分肯定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交警大队前期工作,就下一步工作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整治,优化方案严密整治,跟进宣传配合整治,发动力量支持整治”等要求。

刘云峰带队实地查看整治效果

 

  关于开展市区菜市场周边路段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联合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形象,彻底消除市区菜市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脏乱、无序现象,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整洁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即日起对市区菜市场周边路段的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进行联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菜市场周边道路上摆摊设点和经营商品、农副产品等各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

  二、严禁在菜市场周边道路上违规停放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车辆,车辆需按规定在停车场或道路上已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停放。

  三、严禁将垃圾倾倒或抛弃在道路上,垃圾要放置于垃圾箱或按“门前三包”规定集中收集、运送。

  四、各商家、经营户和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

  五、对违法停车、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置和进行处罚。

  六、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损坏公共财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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