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乐清文明网 > 文明播报
乐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来源: 发表时间: 2018-03-23 13:54:00 编辑: 南婵婵

市民现场送检

  3月15日是第36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乐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的“品质消费,美好生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市区晨沐广场举行。20多家单位和企业现场设摊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并开展各种民生服务。

  当天工作人员共检测了22个批次样品,除有香菇干甲醛超标、进口燕窝亚硝酸盐超标之外,其余检测合格。此次活动的时间虽然短暂,但对于现场的消费者来说却是受益匪浅。“通过此次活动,一方面增强了消费者自身对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另一方面活动的多样性也为市场和经营户营造了一个和谐、有保障的食品安全购物环境,切实做好了‘舌尖上’的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说。

  现场的大型展板也展示了乐清2017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从买车绑定保险到过期食品,从价格欺诈再到装修问题,吸引了过往市民的目光。

  “每年的3月15日,各类纪念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每年设立不同的主题,以不同的形式开展。”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胡士伟说,每年临近3月15日,市消保委便向全市公布前一年的十大典型案例,通过具体的事件分析,鼓励市民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了解,2017年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消费投诉4189件,“相较前几年,受理投诉件的数量增加了不少,这说明咱们市民的消费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了。”胡士伟说。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怎么办呢?胡士伟告诉记者,一般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首先可采取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方式,若无法解决,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帮助。“消费者还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直接拨打12345市长热线,也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胡士伟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