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机关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成果,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精神文明创建的引领作用,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根本,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以“诚信”“敬业”“友善”等价值准则为切入点,注重“身边好人”的价值导向宣传,打造“发现‘最美乐清人’、争做‘最美乐清人’”的精神文化品牌,在广大群众中积极培育选树道德模范,引导干部群众学习“道德模范”,弘扬道德新风,推动道德实践,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凡在乐清市工作、学习、生活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个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广大群众,以及在外具有典型道德事迹的乐清人;已获得乐清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各级道德模范提名奖、“最美乐清人”“乐清好人”和各行各业最美人物、先进人物等荣誉称号的人。
(二)评选类型和标准
乐清市道德模范分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
(三)奖项设立
乐清市第五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等5个奖项,共评选乐清市道德模范10名、提名奖10名。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主办单位下发文件通知,发布评选活动消息,在乐清日报、乐清电视台、乐清电台、乐清文明网、中国乐清网开设专栏专题及时发布评选信息。
(二)申报推荐阶段(2021年1月至6月)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两种方式。各乡镇、街道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推荐至少2名候选人(含先进群体);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名额不限;市民可自行推荐;推荐自发文日起截至2021年6月30日。
若组织推荐,推荐单位需填写电子版《“乐清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详见附件1),表格填写须规范完整,特别要重视写好200字左右简要事迹介绍和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要求专人采写,确保时效性和真实性;1张1寸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2张5寸彩色电子版生活照,像数至少2M;所有材料均须上传至温州市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内跑平台(网址https://jgnzdpyc.wenzhou.gov.cn/,详见附件2)。
若个人推荐,需填写电子版《“乐清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详见附件1),表格填写须规范完整,特别要重视写好200字左右简要事迹介绍和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确保时效性和真实性;1张1寸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2张5寸彩色电子版生活照,像数至少2M;所有材料均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林亦琦;联系电话:61882253;邮箱:wmbwcnrk@126.com;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市文明中心B913室)。
(三)事迹初评阶段(2021年7月)
组委会办公室将收集到的申报对象推荐材料初步审核后,提交组委会初审,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对上报的先进事迹进行筛选,选出20名作为候选人,广大市民可在乐清日报、乐清电视台、乐清电台、乐清文明网、中国乐清网等新闻媒体上查看候选人事迹,并进行监督。
(四)事迹复评阶段(2021年7月)
评委会成员根据推荐材料,按类别评选,无记名投票产生乐清市“道德模范”以及“道德模范提名奖”。
(五)公示表彰阶段(2021年8月至9月)
在乐清日报社、乐清电视台、乐清电台、中国乐清网及乐清发布、文明乐清等微信平台公布获奖名单,宣传获奖者事迹,并举行“乐清市道德模范”颁奖晚会,传递正能量。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 市委副书记叶伟琼担任顾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范晓东担任主任,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副主任,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市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评委由组委会办公室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媒体代表、市民代表组成。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评选活动作为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来抓,广泛发动,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等具体工作,把那些真正能感动公众、感动社会的人物评选出来,使他们成为广大干部群众追赶的目标、学习的榜样。
(二)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我市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各新闻单位要深入采访挖掘,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思想。
(三)大力推动。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健全机制。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推荐报送制度,及时报送“道德模范”“好人”人选;建立资料库,确保活动持续有效推进,也为“浙江好人”“温州好人”等评选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乐清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温州市“最多跑一次”内跑平台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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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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